更新时间:2025-04-17
浏览次数:109次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质安总站和各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将《判定标准》《缺陷清单》 作为监督机构人员培训、业务部署和企业年度安全培训、安管人员继续教育、作业人员三级教育等重要内容,并结合“安全生产月”、工地观摩、日常检查等工作安排,通过宣贯会、辅导讲座、培训班以及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印发宣传画册等多种形式宣贯到位,做到耳濡目染、时刻警醒,不断强化从业人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提升企业和项目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和水平。
项目部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各班组分批次进行安全作业再教育培训,重点培训内容:
1、参加本企业生产的职工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
3、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听从现场技术员、安全员的指挥,服从分配,团结一致,共同完成好生产任务;
5、特种工人(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等)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准独立操作;
6、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三鞋”(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光脚上班;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要定期检查,不合格严禁使用;
7、电源开关、电线线路和各种机械设备,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电源线要架空。
8、在现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禁止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盲目施工等现象,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